会计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成本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权益法的适用范围: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成本法的核算方法
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二、成本法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异同总结?
一、1、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以初始投资成计量投资后,根据持有期内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化,按照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调整投资账面价值的方法。
2、适用范围不同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3、对投资收益的处理不同
成本法理解成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二、权益法和成本法都是一种财务会计的估值方式,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近期市场行情等对企业的价值进行估算。
其不同之处在于权益法侧重于企业的净资产价值,而成本法则以实际投入的资金为基础估算企业的价值。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是什么?
一、区别一: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 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货: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股利
权益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货:投资收益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二、成本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式,通过分析原材料、劳动和其他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将产品的成本精确地统计出来。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式,强调企业的经济效益,主要关注企业的财务状况,把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部分分开报告,以便投资者和借款人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有更清晰的了解。
总之,成本法强调的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而权益法则强调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
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的核算?
一、将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收购全部股份(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2、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1)先调整以前年度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利润分配
(不考虑盈余公积等)
(2)再转为成本法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账户)
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账户)
3、公司的亏损
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行成本法核算,公司的亏损不做账务处理。
二、冬77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转为成本法
一、因追加投资导致对联营、合营企业的投资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变为对子公司(非同一控制)的投资(不进行追溯调整):
1、购买日的初始投资成本(个别报表中的初始投资成本)=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购买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2、购买日之前,还是按权益法 做账务处理,购买日,转为成本法后,按成本法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所有二级科目。
二、因减少投资由权益法转换为成本法:以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成本法下的核算价值。
1、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账务处理;
2、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中的余额转入长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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