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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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有法可依,有准则必从的【会计考试草稿】,秉承开门见山,拒绝答非所问
固定资产折旧是调增还是调减?
小伙伴应该是被会计与税法的纳税差异困扰了,企业纳税时,有时要纳税调增,但有时却纳税调减,究竟是调增还是调减?
会计与税法是两门课程,虽然它们像热恋的情侣不能分开,但各自还是独立的,有自己一套特色的生活方式。所以对于一台固定资产,会计有会计的折旧方法,税法有税法的折旧方法。
会计与税法关于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区别,三个方面
一、折旧范围不同在会计上,除下面两种情况外,应该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 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2.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在税法上,排除下面三种情况
1. 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 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3.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二、折旧方法不同在会计上,固定资产有四种折旧方法,分别是工作量法、直线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合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与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方法,会计选用哪种折旧方法,可能更多的是考虑企业的情况,如果企业想让利润好看一点,就选用直线法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样计入每期的费用就少了,利润当然就高。
在税法上,固定资产只有一种折旧方法,就是直线法
三、折旧年限不同在会计上,企业根据预计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计提折旧,所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没有标准。
在税法上,按照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可分五类
1. 房屋、建筑物20年
2.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10年
3. 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5年
4.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4年
5. 电子设备3年
总结: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税前扣除的问题,遵循税法为上的原则。如果税法折旧额>会计折旧额,纳税调减,反之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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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怎么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及净残值的?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2、关于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3、净残值,企业可自行确定,税法没有硬性规定一个标准。 4、关于折旧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5、下列固定资产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
一次性计提折旧的规定?
法律分析:《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对上述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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