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退休后一次性领取的年金是否扣个人所得税呢?
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又称企业退休金或雇主年金。是指在政府强制实施的公共养老金或国家养老金制度之外,企业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经济状况自愿建立的,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退休收入保障的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
1、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超过上述范围规定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
3、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上述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年金退休领取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来源于网络
5万元业务提成奖金该如何缴税?
非请自来。
5万元业务提成资金如何缴税?对于这个题目,本来没有什么好答的,看了别人的“专业”的“标准答案”,我勉强答一个“非标准答案”吧。
说起个税,我想能看到我的回答的小伙伴都应该会玩手机或懂上网、看过新闻,都大概了解到个税中“工资、薪金”是如何计算的。具体如何计算不再赘述了,我还写过很多类似的回答,也有工资所得个税计算的相关视频,感兴趣的可以去看下。
回到5万元提成奖金如何交税,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同的是,像一般的业务提成奖金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缴个税。
随便说个讲一下,比如月工资8000元,有一个月发了什么绩效奖金、提成奖金之类的5万元,按最新的个税政策,应该是以58000(8000+50000)元减除社保、公益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合法扣除项目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找相应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计算个税(这里就不具体计算了)。
附上个税税率表,供参考,以免被误导!
年终奖要扣多少税?
年底了,许多小伙伴最关心的事就是今年能发多少年终奖。从2019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实行。新税法提高了免征额,增加了专项扣除,调整了各个税率对应的收入范围,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个人所得税。不过,有时候发工资时,会出现多发一块钱,税后收入少几千甚至几万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月薪个人所得税简单起见,我们把个人收入分为月薪和年终奖,并且假设月薪全部是工资所得,然后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必须明确:不是所有的收入都需要缴税,国家规定:应纳税收入等于收入去掉五险一金,再去掉免征额之后的剩余,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免征额为5000元,也就是说,月薪中的应纳税收入为:
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也就是说,不同阶段的应纳税收入按照不同的税率征缴所得税。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累进税率如下:
即应纳税收入不超过3000元部分,税率3%,3000元到不超过12000元部分,税率10% …
例如,有一个公司职员小王,每个月的工资是20000元,五险一金假设为2000元,再扣除5000元免征额,他的应纳税收入是20000元-2000元-5000元=13000元。
这13000元的应纳税收入跨越了前三个税收区间,要计算个税,就需要把每个阶段对应的个税计算出来,再把它们相加,如下:
前3000元,按3%征税,税额3000元×3%=90元;
3000元~12000元部分,按10%征税,税额9000元×10%=900元;
12000元~13000元部分,按20%征税,税额1000元×20%=200元;
将三个部分的税额相加,90元+900元+200元=1190元。这就是小王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过,这样计算个人所得税有点繁琐。为了方便大家计算,税务局给出了一种简便算法:例如:小王的应纳税收入在13000元,处于20%的税率档位,此时的速算扣除数为1410元,于是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
13000元×20% - 1410元 = 1190元。
与上述计算结果相同。税务局给出了各个阶段的速算扣除数,如下:
速算扣除数的存在是为了弥合最高档位税率和前面抵档位税率之间的差距,保证税收与收入的函数是一个连续函数,计算结果与分段计算再累加相同。显然,在这种累进税制的情况下,月收入提高后会按照一定比例征税,不会出现月薪高一元,税后收入反而下降的情况。个税以及税后收入随着税前收入的变化如下所示。
年终奖所得税相比于月薪,年终奖的所得税算法则比较“奇葩”。
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这样的:首先,将年终奖除以12, 计算出“全月收入”,按照全月收入及刚刚给出的月薪-税率表格,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例如:小王年终奖36000元,则全月收入为36000元÷12=3000元,处于第一档位,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注意,在这里并不存在免征额5000元和五险一金的问题。
然后,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算法如下:
例如:小王年终奖36000元,按刚才说的算法确定了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则小王的个人所得税为36000元×3% - 0 = 1080元。
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问题:在计算年终奖税率时,是将年终奖平摊到12个月上确定的税率,这有助于降低个人所得税。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用总体年终奖乘相应税率,相当于计算了12个月的个税,那么速算扣除数也应该扣除12倍,才能保证函数是连续的。
但是,个税法规定在计算年终奖个税时,速算扣除数与每月收入时相同,且全年只扣除一次,少减了11个月的速算扣除数,这就会使得年终奖个税在每个税档临界点的跳跃式上升,多发一块钱,反而会引起税后收入下降许多,这就是所谓的“年终奖临界点”,或者“年终奖盲区”现象。
例如:小王的老板本来想给小王发36000元的年终奖,按照刚才的算法小王应纳个税1080元。但是由于小王在年底工作出色,老板临时给了小王1元奖金,于是年终奖变成了36001元,对应的全月收入为3000.08元,这样小王的年薪收入就落入了第二档征税区间。
于是他需要缴税为
36001元×10% -210元= 3390.1元。
由于多发了一块钱年终奖,造成个税从1080元变为约3390元,多了2310元,小王的税后收入少了两千多元。
我们可以把年终奖收入与对应的个税画在一幅图中:
从这张图我们就能看出:在每一个税率升档的临界点,都会出现个税的跳跃式上升和税后收入的跳跃式下降。而且,年终奖收入越高,在临界点时收入的下降越明显。在最高的年终奖96万的临界点,如果多发一块钱,会造成税后收入降低8万8000元!
当企业准备发年终奖时,一定要避开这些盲区。经过计算,盲区有以下这些区间:
比如年终奖在3.6万到3.86万之间,税后收入都没有3.6万元时候多;年终奖在14.4万到16.05万之间,税后收入也不会比14.4万多…如果年终奖落入了这些盲区,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都应该自觉减少年终奖到临界区起点之前。
如何分配月薪和年终奖我们假设小王同学是公司的业务骨干,老板给小王开出了40万的年薪,并且允许小王自由调配这40万在月薪和年终奖之间的分配比例。
根据刚才的讨论我们已经知道:月薪有免征额,年终奖没有。月薪是正常的速算扣除数,年终奖在临界区有跳跃,所以相比来讲,把工资放在月薪部位更划算。但是如果全部放在月薪,会造成月收入过高,承受较高的税率。
小王究竟如何调配,才能让自己的税后收入最高呢?
因为五险一金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为了简化问题暂不考虑。同时如果月收入低于5000,年终奖个税会有一定扣除,我们也暂时不考虑这种特殊情况。
首先,我们把收入按照税率分段切割,并且折算到年薪。比如月薪5000元是免征的,对应12个月收入是6万元。如果每月多3000元,就到了一个税率档位临界点,对应到一年12个月是3.6万元,在这段税率3%;如果再多9000元,就到达了应纳税收入12000元的税率档位临界点,9000元对应12个月是10.8万元,在这段税率10%… 年终奖的计算同样如此,划分为3.6万(税率3%),10.8万(税率10%)…所不同的是年终奖在两个税收临界点上会有向上的跳跃。
现在我们可以为小王筹划收入分配了。
首先,小王的前6万收入应该放入月薪(每月5000元),因为这些收入是在免征额内的,不需要缴税。
然后,小王的第二个7.2万收入应该放在月薪3.6万(税率3%)和年薪3.6万(税率3%),两种情况下是完全相同的缴税情况。
再之后,小王必须承受10%的税率了。由于年终奖在3%和10%之间存在一个向上跳跃,月薪不存在跳跃,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填满月薪,也就是10.8万放在月薪处。
现在我们已经分配了小王24万的收入,还余下16万需要分配。我们现在面临一个两难的抉择:要么继续增加月薪,这会造成增加部分承担20%的税率;要么增加年薪,这首先需要承担一个个税的跳跃,然后还需要承担多余部分10%的税率。我们该怎么做呢?
这两种方法相比,月薪多了10%的税率,年薪多了一个跳跃,根据刚才我们的计算,在跨越年终奖3.6万时,小王会一下子多付出2310元的税。按照两种方法相差10%的税率计算,如果多出的收入不足2.31万,则月薪比年终奖多出的10%的个税不到2310元,因此放入月薪更合算。如果多出的收入超过了2.31万元,则应该放入年终奖,这样个税更少。小王还多出16万,因此下一步应该填满年终奖10.8万,税率10%,同时承受一个年终奖个税跳跃2310元。
目前我们已经安排好了小王的收入中的34.8万元,还余下5.2万元需要分配。这部分收入必须承受20%的税率了。根据刚才所说,年终奖临界区有跳跃,因此应该放入月薪。
如此,小王的月薪总收入应该为6万+3.6万+10.8万+5.2万=25.6万,平均每个月21333元。而年终奖为3.6万+10.8万=14.4万,一块钱也不能多了,否则跨过第二个临界点,收入要下降一万多。小王需要缴纳的个税为:月薪个税1856.67元×12=22280元,年终奖个税14190元,共计36470元,税后年收入363530元。
如果小王的收入更高一些,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因为后面的年终奖临界点处的税收跳跃更大,会造成跨两级的月薪个税也比发年终奖缴纳个税少的情况。
我们还能做什么?2019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致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提醒纳税人注意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相关信息。这次的个税改革,除了调整税率和档位之外,还附加了一些专项扣除,如纳税人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的情况,会扣除相应的收入后计算纳税,这对家里负担较重的工薪阶层又是一个很大的利好。
大家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APP, 进行实名认证,并填写相关信息,没准可以为您每月增加不少税后收入呢。
年终奖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按税法规定,年终奖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年终奖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则根据每个人综合所得和扣除项目的不同,来确定年终奖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年一次性年终奖的缴税方法目前有两种,一种是按综合所得的方式将一次性年终奖,合并到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中汇总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另外一种是员工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税【2018】164号,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
应该说,这两种计算缴纳一次性年终奖的方式,对计算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结果,还是有区别的。
一、员工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不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只能选择一次。
其计算方法是将员工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依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某公司员工A2019年每月取得的税后工资为38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60000元,则计算员工A取得年终奖金应缴纳是个人所得税。
(1)年终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60000元/12=5000元,其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210元。
(2)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60000元*10%-210元=5790元。
二、年终奖计入当年综合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们知道,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的计税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还有三险一金的专项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每个人的工资薪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不同,那么并入综合所得的年终奖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是不同的。
如,某公司B员工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6000元,12月31日取得一次性年终奖6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15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1000元),计算B员工2019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6000*12+60000)-(5000*12+1500*12+2000*12)=132000-102000=30000元
(2)应纳税额=30000*3%=900元
如果单独计算缴纳年终奖的个人,则年终奖需要缴纳5790元,也就是当员工综合薪金较低时,将年终奖合并至综合所得则会少缴个人所得税。
再如,某公司C员工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15000元,12月31日取得一次性年终奖100000元,每月专项扣除30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子女教育1000元、赡养老人1000元),计算C员工2019年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120000)-(5000*12+3000*12+2000*12)=300000-120000=180000元
(2)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而假如年终奖单独计算则年终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20000*10%-210=11790元。
员工工薪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5000*12-(5000*12+3000*12+2000*12)*10%-2520=3480元,合计为15270元,比并入综合所得少缴税3810元。
那么,高工薪员工独立计算年终奖缴纳个税,比并入综合所得缴纳的税金要少一些。
总之,一次性年终奖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会有不同的结果,另外综合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影响的因素很多。因此年终奖需要缴纳多少个税,或是否需要缴纳个税,一方面受政策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还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情况来计算和判断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0年12月25日
能把两次加起来算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个税缴纳吗?
首先,我们要明白2个隐形条件,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照官方给予的解释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2.教师绩效工资发放通俗做法?财政部门对绩效工资总额和标准进行审核,然后下拨指标到学校,通常是授权支付,单位通过银行批量支付给每一名教师。
这样我们教师的绩效工资就有2种发放和申报方案,都是合理的。
第一种:教师的绩效工资每半年发放一次,这样就只能使用一个绩效工资总额放入年终一次性奖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而且要求当月发放,扣缴义务人需要如实申报当月收入,并依法依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逾期不申报,或者申报作假,将会有罚金和相关处罚。
第二种:财政部门下拨指标到单位账户后,学校暂时不予以发放,留在单位账上,等2次指标都到达后,进行合并计算发放,这样就可以按照收入总额计算年终一次性奖金,并不违反税法的相关规定,也是合理的。这种处理方式,需要大家一致同意和自愿损失一部分绩效工资的6个月的活期利息收入。
总上所述2种处理方式,在2022年之前,会对每个人全年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产生细微差别影响,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每个人不同收入和专项附加扣除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在2022年之后,以上2种处理方式,对个人所得税缴纳总额没有任何区别,根据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2022年后都需要并入当年综合所得缴纳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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