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晚上今天瞎琢磨了一天,总算把“权责发生制”这玩意儿给捋顺了点,晚上就趁热乎,赶紧写下来,跟大家伙儿分享分享我这实践过程中的一点心得体会。
要说这“权责发生制”,听着就挺绕口的,一开始我也是一头雾水。以前我管账,那叫一个简单粗暴,就是看口袋里钱进来多少,出去多少,月底数数是多了还是少了,这就叫“收付实现制”,对?简单明了,小学生都会。
可后来我接手了一个小项目,项目周期长,付款方式也复杂,有预收款,有进度款,还有尾款。费用这边,也是七七八八,有些是这个月干的活儿,下个月才付钱;有些是下个月才用的东西,这个月就得先把钱给人家。这么一来,光看银行账户流水,月底一算,怎么有时候看着进账不少,一核对实际完成的活儿,好像又没那么多利润?有时候看着钱没少花,但一盘点,,原来是提前把下个阶段的材料给备下了。
这时候,我就被逼着去搞明白“权责发生制”了。
我琢磨着,这玩意儿的核心,就是一句话:不管你口袋里的钱啥时候进来,啥时候出去,只要这笔收入是你这个月该挣的,或者这笔费用是你这个月该承担的,那就得算到这个月头上。
我咋理解和确认本期收入的?
我的实践标准挺朴素的,就是看“权利”是不是属于我这个月了。
- 提供了服务,对方就该给我钱了:比如说,我这个月帮客户写了个方案,按合同约定,方案交了,客户审核通过了,那这笔钱,不管客户是下个月还是下下个月给我,我都把它算成我这个月的收入。因为我已经完成了我的义务,获得了收款的权利。哪怕钱还没到手,但这收入是这个月产生的。
- 卖了东西,东西的所有权转移了:再比如,我卖了一批货,货发出去了,客户也签收了,这买卖就算成了。那这笔销售收入,就得记在我这个月的账上。钱可能还没收全,但货已经不是我的了,我收款的权利已经有了。
- 预收款得小心:以前我收到预收款,乐呵呵就当收入了。现在不行了,我得看这预收款对应的是比如客户预付了三个月的服务费,那我这个月只能确认三分之一是我的收入,因为我只提供了三分之一的服务。剩下的得等我下个月、再下个月提供了服务,才能依次确认成收入。这叫“递延收入”,我一开始老搞混。
那费用这边又是怎么确认的?
费用的确认,我看的是“义务”是不是我这个月该承担的。
- 这个月享受了服务或使用了资源:比如我租了个办公室,这个月的租金,哪怕我是下个月才付,那也得算成我这个月的费用。因为我这个月实实在在用了人家的地儿。还有水电费、员工工资,也是一个道理,只要是这个月发生的,就得认。
- 为了这个月的收入而发生的支出:比如我为了完成上面说的那个方案,请了个外援,外援这个月干完活了,我下个月才给他结款。那这笔外援费,也得算成我这个月的成本费用,因为它跟我这个月确认的方案收入是配对的。
- 预付款也要分摊:跟我上面说的预收服务费一个道理,如果我一次性预付了一年的保险费,那我不能把这一大笔钱全算成第一个月的费用。我得把它摊到每个月去,每个月只认十二分之一。这样才公道。
说白了,就是收入看“权利”,费用看“义务”,都得跟你这个会计期间(比如一个月)对上号。
一开始这么弄,感觉挺麻烦的,老得去判断这笔钱到底算不算这个月的。不像以前收付实现制那么爽快。但是,坚持下来我发现,这样做账,月底出的报表才真正能反映我这个月到底是赚了还是赔了,赚了多少,赔了多少。不会因为客户付款拖拉,或者我提前采购了东西,就让账面上的利润忽高忽低,自己都看不明白了。
我这么一实践,感觉对项目的实际盈利情况把握得更准了。虽然过程有点绕,但结果是好的。以前看那些财务报表,觉得数字都是冷冰冰的,现在自己这么一笔笔地去确认收入和费用,感觉对这些数字背后的业务活动理解得更深了。
这就是我今天捣鼓“权责发生制”这点事儿的一点记录和体会,说得比较土,希望能给大伙儿一点启发。这东西,不动手去掰扯掰扯,光看定义,确实容易晕。实践出真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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