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跟大家伙儿聊聊“劳务费用”这点事儿。别看就四个字,刚开始我自己捣鼓业务的时候,还真在这上面栽过跟头,后来才慢慢摸索出门道来。
我是真不懂。 觉得劳务费不就是给人家干活的钱嘛比如临时找个人帮忙装个东西、或者请个师傅修个谈好价钱,活干完了,我这边直接就把钱打过去,完事儿。那时候还觉得,多方便,多快捷!
结果?到了年底一盘账,或者有时候税务那边要核对个什么东西,我就傻眼了。我付出去的那些钱,没个正经名目,账上也体现得乱七八糟。人家问起来,这笔钱是干嘛的?我说不清,因为手里没凭证,就是简单的转账记录。这样一来,公司的成本就说不清楚,有时候还会被怀疑是不是有啥猫腻。
吃了这个哑巴亏之后,我就开始琢磨了。这劳务费,到底应该怎么处理才算妥当? 我开始一步步地规范起来:
- 第一步,明确劳务关系。 不管是找公司还是找个人,只要是提供劳务,我都会先签个简单的协议或者合同。哪怕就是几句话,写清楚是谁提供劳务,提供什么劳务,费用多少,怎么支付。这白纸黑字写下来,心里就踏实多了,也算是个原始凭证。
- 第二步,死磕发票。 这是最重要的一环。以前我总觉得麻烦,尤其对方是个人,开票更费劲。但现在不行了,我宁愿多花点时间,也要把发票搞到手。如果是公司对公司,那好办,直接要求对方开具劳务发票。如果是个人,我会先问问人家能不能去税务局代开,实在不行,也得有收款收据,并且想办法在备注里写清楚事由。
- 第三步,正确入账。 钱付出去了,发票也拿到了,接下来就是怎么在账本上体现。这个也得看情况:
比如说,我们公司日常运营中,请人临时做点行政辅助、或者清洁打扫之类的工作,这种费用我就把它归到“管理费用”下面的“劳务费”这个明细里。
但如果我们是为了一个特定的项目,比如接了个外包的活儿,需要临时请技术人员协助开发几天,那这笔劳务费就得跟着项目走,我一般会把它计入到“主营业务成本”或者相关的项目成本里。
具体做分录的时候,也很直接。付了钱,银行存款就少了,那银行存款就是贷方;对应的,费用增加了,那费用科目就是借方。比如:借:管理费用——劳务费,贷:银行存款。这样账目就清楚了。
为啥我现在对这个这么较真? 这得从我几年前的一次经历说起。
那时候我刚自己出来单干没多久,接了个不大不小的项目,工期有点紧。我就临时找了两个朋友来帮忙,说好了项目结束按天结算。活儿干得挺顺利,项目款也收回来了。我高高兴兴地就把劳务费给朋友们转过去了,当时也没想要什么发票,朋友嘛觉得没必要那么麻烦。
结果过了几个月,税务局进行例行检查,抽查到了我们公司。看到账上有几笔大额的个人转账支出,就问我这是什么钱。我说是付给临时帮忙的朋友的劳务费。人家接着问:“那有合同吗?有发票吗?个税代扣代缴了吗?” 我当时就蒙了,一样都提供不出来。虽然经过一番解释和补救,没有造成太大的麻烦,但也把我吓出一身冷汗。因为如果解释不清,这笔钱很可能不被认可是成本支出,那利润就虚高了,得多交不少税,严重的还可能被罚款。
从那次之后,我就长记性了。所有涉及到公司钱款支出的地方,尤其是这种劳务费,必须要有板有眼,手续齐全。 不然,平时看着省事,真遇到事儿了,那就麻烦大了。这劳务费的处理,看着是小事,关系到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税务安全,马虎不得。我就是这么一步步实践过来,把这些流程都理顺了,现在心里才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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