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权责发生制又称应计基础或应收应付制。它是以收入和费用应不应该计入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收入和费用的配合关系,而不考虑收入是否收到或费用是否支付。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什么意思?是指以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
即收入按现金收入及未来现金收入――债权的发生来确认;费用按现金支出及未来现金支出――债务的发生进行确认。而不是以现金的确认收入与支付来确认收入费用。
企业会计遵循原则发生还是收付实现?
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我国企业都采用权责发生制,但我国的行政单位仍然普遍采用收付实现制。
随着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收付实现制必然将会被权责发生制所取代。
扩展阅读: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属于会计核算确认的不同方法。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确认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的依据。目前,我国行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业务也采用收付实现制。
对企业会计人员来说,重点是:会计应用权责发生制,税务应用收付实现制,两者产生差异,对所得税影响很大,需要注意。
概念不同: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而言的。
权责发生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归属本期为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收付实现制是按照收益、费用是否在本期实际收到或付出为标准确定本期收益、费用的一种方法。
弊端不同:
权责发生制的优点是科学、合理、盈亏的计算比较准确,但缺点比较复杂;
收付实现制的优点是处理手续简便,缺点是不科学,对盈亏计算不准确。
权责发生制的例子?
权责发生制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其中收入和支出在实际发生的时候进行记录,而不是在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的时候。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权责发生制的例子:
1. 出售产品 - 当公司向客户出售产品时,应该记录销售交易。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会在出售产品时记录销售收入,无论客户是否已经支付。
2. 员工薪水 - 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会在雇员完成工作后进行记录,无论工资是否已经支付。
3. 购买原材料 - 如果公司预付了原材料的费用,而尚未收到原材料,则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应该在收到原材料之后才记录原材料支出。
4. 租赁费用 - 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应该在租赁期内记录租赁费用,无论费用是否已经支付。
5. 服务收入 - 当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当根据完成的工作量或服务时间进行记录并计费。在权责发生制下,公司会在提供服务时记录收入,而非等到客户付款后再进行记录。
总之,权责发生制要求公司在交易发生时记录收入和支出,而不是在资金收支时进行记录。这种方法可以确保公司的财务记录反映了公司的经济活动的实际发生情况。
权责发生制强调的是?
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 ;Accrual accounting basis)又称应收应付制、应计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该原则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
从权责发生制衍生出来的什么原则?
从权责发生制衍生出来的配比原则是利润计算的依据,因为权责发生制强调收益是通过其权力判断的,其费用是通过其责任判断的,无论是否收到现金,属于本期的收入都要确认在本期,无论是否支付现金,属于本期的支出都要确认在本期,而这个原则就可以衍伸出来一个配比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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