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收入属于营业收入吗,政策性补贴收入属于什么科目?
1、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实际收到包括退还的补贴收入,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2、如果是执行老会计制度,就直接做补贴收入.
3、如果是执行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
核算内容
1、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收到的税费返还或财政补贴款等.企业应设置"补贴收入"科目核算发生的补贴额,并按补贴的具体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2、补贴收入核算的内容
(1)收到先征收后返还增值税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
(2)国家按规定给予企业的销量或工作量定额补助借:应收补贴款贷:补贴收入
(3)收到专项财政补贴借:银行存款贷: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属于什么科目?
成本类科目是反应成本费用和支出的,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对成本费用和支出的不同内容进行分别登记,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付、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损益类科目余额,应当在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期末余额为零。 也就是说除了 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和制造费用,其他都是属于损益类科目。生产一件物品时会发生材料的耗费和人工的耗费,这些就统称为生产成本或劳务成本。但是生产产品的时候还要用电啊,水啊的一些杂项,这些就是制造费用,这些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归集时候计算的。那么业务成本会在什么时候出现在你眼前呢?
业务业务,当然是销售出去的时候。没错,只有当货物销售出去的时候才会出现业务成本,如果不存在销售那么就不会存在业务成本。
生活补贴属于什么收入?
营业外收入。
1、生活补贴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
2、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3、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
4、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
5、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为营业外收入。
新会计准则中还有补贴收入这个科目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2006)的有关规定,税收返还(包括: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等),属于政府补助,在计入当期损益时,应当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但是,如果享受的税收优惠是直接减征、免征等形式的,这类税收优惠不属于16号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不确认“补助收入”,直接在确认相关的税费时扣减。
中小开项目补助收入计入什么科目?
如果是执行老会计制度,就直接做补贴收入;如果是执行新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收入.
"补贴收入"属损益类科目,期末其余额应全部转入本年利润.《补充规定》要求增设"应收补贴款"、"补贴收入"科目的企业,应同时分别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相应位置增设与科目名称相同的项目,以反映"应收补贴款"的余额和"补贴收入"的确认额.
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包括退还增值税的补贴收入,以及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中国企业的补贴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应收取的政策性亏损补贴和其他补贴,一般将其作为企业的非正常利润处理.
公司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1.公司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
2.拨款使用时,借记"更改工程支出"(或"在建工程",下同)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专有技术"等科目,贷记"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形成资产的价值,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资本公积--拨款转入"科目. 对未形成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冲销拨款金额,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更改工程支出"等科目.
4.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公司定额补贴等会计处理
公司应在中期期末和年度终了,按应收补贴款进行会计处理,即按应收的补助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收到定额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其他企业专项拨款的会计处理
1.企业应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有关部门拨给企业的专项拨款.
2.专项拨款使用、转销、核销的程序和会计处理,与本文以上介绍的公司专项拨款基本相同,不同的只有一点:将各道分录中的"长期应付款"科目改为"专项应付款"科目.
3.企业资产负债表未设"专项应付款"项目,因此《补充》要求将"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余额并入资产负债表的"其他长期负债"项目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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