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新税法下开办费如何处理?
一、两种处理方法都可以。国税函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二、二者区别主要在会计处理、所得税缴纳的区别。
一、将开办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的次月,不低于3年分期摊销。
1、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2、税收扣除额:指按税法规定允许在本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
3、纳税调整额:纳税调整额=会计摊销额-税前扣除额。结果是正数为调增所得额,负数为调减所得额。
4、尚未扣除额:指允许在以后年度税前扣除的金额。第一年尚未扣除额按本年度纳税调整额填写,以后年度的尚未扣除额=上期尚未扣除额-本年税前扣除额。
二、 费用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中有规定,筹办期的定义,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公司开办费怎么进行账务处理?
企业开办费的账务处理如下:
1、开业前发生的企业开办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 开业后的开办费用按不低于5年来摊销,假设确定摊销期为5年。 开办费的年摊销率=1÷5×100%=20% 开办费的月摊销率=1÷(5×12)×100%=1.67% 月摊销额=开办费用总额×1.67%
2、每月摊销时的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企业筹建期间费用账务处理?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期间费用时
借:本年利润
贷:管理费用——开办费
2.《企业会计制度》也对筹建期间所发生费用会计处理作如下明确规定:
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支出大致有如下项目:注册登记费、咨询费、审计费、考察联络费、董事会费、人员培训费、学习考察费、环保费、印刷费、诉讼费、可行性研究支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广告营销费、租赁费、水电费、办公费、会议费、通讯费、运输费、借款费用、借款利息支出、筹建期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贴、保险等福利支出、工程物资支出、出包工程费、其他工程支出等。对于以上支出的会计核算,原则上不构成资产实体的支出,应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98号)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账务处理如下:
(1)发生费用支出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2)筹建期结束,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开办费包括哪些,什么是开办费,开办费会计分录?
开办费指企业在企业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开办费应记哪个科目?
一、开办费属于费用类科目,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二级科目进行核算。如果单位执行新会计准则,则开办费支出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如果不执行新会计准则,则可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科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新税法下企业开办费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摊销。在企业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1。
二、开办费是指企业自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含试生产、试运营)之日(即筹建期)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登记费等,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并在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摊销。
开办费的会计分录
1、筹建期发生开办费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2、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及次月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摊销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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