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内部事项主要包括?
一、一般包括四类:
一是会计主体是能动的认识和改造会计客体的“会计人”。
二是单独进行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
三是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单位。
四是指具有独立资金和经营业务,单独进行核算的单位。
我国现行的各种版本会计学书籍和辞典中“会计主体”大部分持后三种观点,将企业作为会计主体,有的也称为会计个体或会计实体。显然,人们对会计主体的界定和认识是不同的。会计作为一门国际上通用的“商业语言”,以其自身用语的严密性和规范性而著称,对于“会计主体”这一概念的科学的求证和认知,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会计学科健康的发展和会计事业的繁荣。
会计主体 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二、会计事项的基本细胞就是会计要素。一般认为,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会计客体)的最基本组成部分,会计事项内容既是会计核算的经济活动内容的基本分类,也是会计报表的基本构成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
其中,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3个要素构筑资产负债表,所以也称之为资产负债表要素;收人、费用和利润3个要素构筑利润表,会计事项内容所以也称之为利润表要素。
会计恒等式会计是给企业算账的,而算账的内容是企业的经济活动。从会计学角度看,企业经济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就是会计要素。会计事项内容由于会计算账的过程是复式记账,因此会计要素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数量关系。
三、政府会计主体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对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的贷款担保、承诺(补贴、代偿)自然灾害或公共事件的救助等。
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与或有事项相关且满足以下相应规定条件的现时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1、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含有服务潜力或者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流出政府会计主体;
2、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是指由过去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未来事项是否发生不在政府会计主体控制范围内。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怎么区分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分别包含哪些?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
1、第5001号科目《业务活动费用》 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核算内容包括:(1)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2)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外部人员劳务费;(3)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领用库存物品,以及动用发出相关政府储备物资;(4)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所使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为所控制的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计提的折旧、摊销;(5)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6)为履职或开展业务活动发生其他各项费用;(7)按照规定从收入中提取专用基金并计入费用。
2、第5101 号科目《单位管理费用》核算事业单位本级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开展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单位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折旧(摊销)等费用,以及由单位统一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等。
政府会计中投资支出的核算问题?
一、政府股权投资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资产,指政府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资产,具体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等。
二、为规范此类股权投资的核算,新制度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此类资产的变动情况,增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科目,分别核算政府持有的各种股权投资,以及因持有股权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1、第1071号“ 股权投资”科目(资产类)核算政府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等。2、第1022号“ 应收股利”科目(资产类)核算政府因持有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三、具体核算请参看《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原文。我国启动政府会计改革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重要战略部署,新《预算法》也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按年度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
2、2014年12月,国务院批转了财政部制定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国发63号),确立了政府会计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具体内容、配套措施、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3、2015年10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4、2016年7月6日财会12号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等四项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5、2017年4月17日财会〔2017〕11号财政部发布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政府管理部门是会计主体吗?
1.政府部门不属于会计主体。
2.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即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3. 作为会计主体,它必须能够控制经济资源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凡会计主体都应该进行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必须是站在本企业的角度上观察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能与其他会计主体相混淆。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4不仅.如此,政府部门的经济来源是国家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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