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接了个市政绿化项目,跟采购方开会时差点掀桌子。甲方负责人指着招标文件吼:"代理费当然中标方付!行业规矩都不懂?"供应商代表当场拍桌腿:"扯淡!早八百年就改规定了!"场面跟菜市场抢特价鸡蛋似的。
一、翻开法律汇编差点瞎眼
回办公室我就猫着腰翻《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新旧版堆成两座山。打印店小伙看见我抱半人高资料都乐了:"哥您卖废纸记得叫我!"逐条比对时发现个鬼故事——
2003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确实写着中标方付钱,但2016年国家发改委发通知废止了这规定!白纸黑字写着"放管服改革"四个大字,就跟现在办公室墙上贴的标语一模一样。
二、Excel表折腾到凌晨三点
干脆拉了个费用承担对比表:
- 政府公开招标:采购预算必须含代理费
- 企业自筹项目:合同白纸黑字约定
- 流标项目:代理结构照收基本服务费
填到第三行咖啡泼键盘上,字母键黏得跟麦芽糖似的。盯着屏幕突然悟了——原来大伙儿吵架的"行规",压根是二十年前的老黄历!
三、打印店小妹教我画图
第二天揣着U盘去图文店,戴眼镜的姑娘瞅着表格直咂嘴:"叔你这比地铁线路图还乱!"刷刷两下改出个树状图:
- 树根写着"法律依据"
- 分叉"政府/企业"两支
- 末梢挂着"付款方证据链"
重点拿红框圈住采购文件条款和合同补充协议,跟交通警示牌似的扎眼。
四、拿着图纸回去打脸
周一协调会直接投影费用树状图。刚翻到发改委废止文件那页,采购方主管突然举手:"停!倒退三页!"全场静得听见空调滴水声。她掏出手机咔嚓拍照:"我说财务咋老拒付代理费..."
反转来得太快,供应商代表愣是把自己茶杯碰洒了。
五、合同重签现场实录
现在项目合同第六十二条清清楚楚写着:"招标代理费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财务主管签字时嘟囔:"早这样多省事,去年光扯皮律师费都够付代理费了..."
走出会议室那刻突然想明白个理儿——行业里那些"从来如此"的规矩,搞不好是复印机印褪色的老古董。下次谁再拿"惯例"说事,直接甩他一句:"查过最新红头文件吗您?"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