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一、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企业以各种资产,如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货币交换、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即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该项目反映了资产在持有期间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也是新利润表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列依据。
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是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一个科目。
在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则做相反的分录。你也可以像理解“投资收益”这个科目一样去理解“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可以转增资本吗?
一、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不可以转增资本。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企业利润的组成部分,它是投资性房地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浮盈或浮亏,而利润经过董事会决议的分配方案,提取盈余公积后,可以以盈余公积转赠资本,还有可以分派股票股利,这时候可以转账资本。
二、不可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会计问题征询函》的复函—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实现前不得用于利润分配(会计部函50号)中就指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资本公积)。在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前,上述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部分,暂不得用于转增股份;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收益,暂不得用于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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