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到税务局开票税率,劳务报酬个税和开票税点怎么算的?
你的疑问有点多啊,不过没关系,老周一步步给你捋清楚。
首先,咱们要弄清楚拿发票去报账是按哪个数字报上面这张发票就是代开的劳务费,有几个关键数字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了,金额为500.97,税额为15.03,价税合计为516。
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那么我们拿着这张发票去财务室报账是按哪个数字报呢?
按价税合计516元报账,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的话,财务室应该直接给你516元,但是你代开发票是花了15.03元的增值税,实际你净得516-15.03=500.97元。
说说这20%个税的事这税务局给你说的税率还真是这样,劳务费800元就是起征点,超过这个金额就是最低一档税率20%,但是,自从综合所得个税改革以来,税法明确了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包好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四项)的由支付方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你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务局不会直接收个人所得税的,通常是在发票的备注栏打印一行字: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
说说公司那边6%开票扣点的问题我搞不清公司财务是个啥思路,这开票时税务局收的增值税也是由报账的个人交的啊,个人开票一般是3%,疫情以来减少为1%了,再说这扣缴个人所得税也是20%,不知道这6%的扣点他是怎么算出来的。
个人代开劳务费发票到底要交哪些税1.增值税
年底前个人代开发票是1%的增值税税率,在税务大厅代开发票的时候,税务局就直接收走了。金额不超过500元的,属于未达增值税起征点,免税。
2.城建税
市一级地区的税务局代开是已缴增值税的7%,县级地区的是5%,自2019年增值税改革后,个人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开发票时税务局直接收税。
3.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已缴增值税的3%和2%征收,但是去年财政部税务局的小微企业增值税改革政策,到2021年底,这两个费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另外根据财税2016年12号文件,个人按季开票只要不超过30万元,这两项费可以免征,如果超额了就减半,开票时税务局直接收费。
4.水利建设基金
开票金额的万分之六征收,按季开票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优惠,发票开超了直接在税务局征收了。
4.个人所得税
这个之前老周也都讲过了,在代开发票的时候时税务局不会征收的,由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
关键问题来了:交的税钱有返还吗可以肯定的是除了个人所得税,只要你的发票没开错,能够正常报账,那么是不存在返还退税的问题。
另外你说的返还,用税务专业术语应该叫退税。
劳务费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确实有退税的可能。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的税率最低是20%,但我们知道这劳务报酬所得是需要进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的,根据汇算清缴公式: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年已预缴税额。
所以咱们看啊,假如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6万元,且没有其他收入的话,那么预扣预缴20%的个人所得税肯定会全部退给你的。哪怕是超过了6万元,你看看上面的税率,只要全年收入不超过194000元,税率也仅仅是10%,汇算清缴计算下来,还是可以退一部分税的。前两个月今日头条里非常火爆个税APP退税新闻说的就是这个事。
总的来看,按20%预扣预缴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还是有点太高了,短期内加重了纳税人的资金压力,虽然有的汇算清缴可以退税,但那都是第二年3月份的事了,说的再难听点,万一期间这个人去世了,这税又怎么退得了呢?
亟待高层部门调低个税预扣预缴的税率!
个人代开普通票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代开普通发票主要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两种,现实经济生活中,尤以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最多!涉及的税费主要有印花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四种。
一、判断经营所得和综合所得的标准1、经营所得自然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常情况下需要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办理营业执照,特殊情况可以依法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的,可以申请临时税务登记证!
也就是说,自然人所谓的经营所得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事项,只有特殊情况税法规定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范围才可以“无证经营”。这种“无证经营”突出的特点是临时性,并非连续性的生产经营关系!在经济生活关系中,以自然人名义取得经营所得属于比较少见的经济行为!
自然人(个人)经营所得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的要求,设立个体工商户属于大概率事件。因此,题中所述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参考个体工商户的相关涉税事项申报缴纳。
1)购销合同印花税:依据签订的购销合同金额,按照万分之三的税率计算征收;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最新的税优郑策有条件的暂免征收增值税。
3)增值税附加费:城建税在代开环节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增值税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
4)个人所得税:根据主管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的实际请款做出计税办法的决定,现实核定征收的情况比较常见。根据从事的行业和应税项目,大家可以参考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附征率”计算缴纳。
2、个人综合所得的范围按照税总最新公布的“综合所得”的范围和条款,包括四部分内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经营所得。
二、个人代开增值税普票主要有哪些?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在现实工作中,最常见的要数劳务报酬最多,本文以劳务报酬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详细介绍涉税事项。
1、增值税按照最新的税优政策,自2019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月不含税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自然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有条件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
然而,现实工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对于自然人按照“月”还是“次”计税的差异比较大,在代开增值税发票是否征收增值税依然存在差异。具体在代开环节是否征收增值税,以当地税务机关的实际行为为准。
2、增值税附加费增值税附加费中的城建税,在代开发票环节通常情况是要预缴的,由当地税务机关现场收取(银行卡);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在代开环节不超限额时不再预征。
3、个人所得税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在现实中比较常见,但是依法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实际执行,存在很大的风险!税法对于代扣预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有明确的规定,以往和现在一直没有变化,但是现实工作中义务扣缴人确实履行代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并不变多见。这是对纳税人和义务扣缴人都不负责任的违法行为!如下图:
某自然人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杂工工人劳务费”,不含税金额20194.17元,增值税605.83元,价税合计20800元。增值税发票备注栏清楚的写着:“个人所得税有支付方依法预扣预缴(或代扣预缴)”。然而,现实无论是纳税人还是义务扣缴人,对于备注栏的提示视而不见。
一方面,劳务报酬依照“三级超额累进税率”需要预缴近20%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不知道年终可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个人所得税”,片面的认为个人所得税20%太高,采取鸵鸟政策违法逃避纳税义务!
另一方面,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预缴义务,增加了雇佣双方的矛盾,增加了“招工”的难度。同时,对代扣预缴义务没有足够的重视。对于主管税务机关查处应扣未扣处罚,没有足够的认识。
代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如图:
文中纳税人不含税收入20194.17元,法定扣除数为20194.17*20%=4038.83元,应纳税所得额=20194.17-4038.83=16155.34元,查看三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得税率为20%,应代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为3231.07元,
三、个人代开劳务发票的税费根据上述缴款书和各税费的计算分析,可以得出个人代扣劳务发票的税费有:增值税3%为605.83元,城建税21.20元,个人所得税3231.07元。
个体户能开增值税发票吗?
发票和个体户
增值税发票分为两类,
一类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类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体户按照经营需要,也可以分为两种增值税纳税人类型,
一种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小规模纳税人,另外一种就是可以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分类说明增值税普通发票,个体户都是可以申领并且开具的。只不过如果没有达到起征点或者说是没有产生应纳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税控发票时,不是强制使用税控器具来开具发票,需要去税务局进行申请,并且要自行负担购买税控器具的费用,大约200元左右。现在有了新的规定,对于广大不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免除了每年的税控维护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条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者是8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其他的纳税人都不能申请自行开具,只有到税务机关去代开。个体户如果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后,这可以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自行开具,如果没有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就要看是否属于8个行业,如果不属于8个行业的,只有到税务局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条路了。个体户,无论开具什么发票,它的税率是和他的纳税人类型和经营项目有关的,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3%的税率,也可以开具9%的税率,根据经营范围也可以开具6%的税率的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不是一般纳税人,那么只能开具征收率是3%的发票或者5%的发票。
撰文:左刀三爷 数十年的财税实务经验为您解疑释惑!希望大家多多点赞,多多转发,😊如果有需求请关注后私信,必回!☎个人需要交的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怎么算?
对外租房的税率是5%,代开的话还要交纳7%的城建税,3%教育附加,1.5%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视金额大小,超过800元交税,房产税按12%
个人收取的利息开具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收取的利息开具发 票的税率是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对方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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