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项目的会计分录,上市公司应收账款是怎么确认的?
(一)应收账款的确认
企业应收账款的确认一般应与收入实现的确认同步进行。对于收入实现的具体条件,将在“项目十一 收入、费用和利润核算”中详细介绍。
应收账款应该如何核算
(二)应收账款的初始计量
应收账款是指因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而产生的债权,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其入账价值即指应向债务人收取的款项。在确认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时,应当考虑有关的折扣因素,折扣包括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两种。
1.商业折扣与会计记录无关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商业折扣通常以百分比表示。例如,企业为鼓励客户购买更多的商品而规定购买10件以上者给予10%的折扣。商业折扣一般是在交易发生之前即已确认,它仅仅是确定实际销售价格的一种手段,不需在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账上反映。因此,在商业折扣的情况下,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金额应按扣除商业折扣以后的实际售价确定。
2.现金折扣与会计记录有关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在一定时期内早日偿还货款而给予的一种折扣优待。现金折扣通常按以下方式表示:“2/10、1/20、n/30”(即10天内付款,给予2%的现金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1%的现金折扣;30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由于现金折扣是在商品销售后发生,因此,现金折扣会影响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在现金折扣的情况下,应收账款入账价值的确定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总价法,另一种是净价法。
(1)总价法是将未减去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认为销售收入和应收账款。在这种方法下,销售方把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视为融资的理财费用,会计上作为财务费用处理。总价法可以较好地反映销售的总过程,但在客户可能享受现金折扣的情况下,会高估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
(2)净价法是将扣减最大现金折扣后的金额作为应收账款的入账价值。这种方法是把客户取得折扣视为正常现象,认为客户一般都会提前付款,而将由于客户超过折扣期限而多收入的金额,视为提供信贷获得的收入,在收到账款时入账,作为冲减财务费用处理。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收账款的入账,应按总价法确定入账价值。
应收账款里有需要赔付的款项该怎么做账?
企业收到的赔款不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不属于往来款项,那么公司收到赔偿款时应该怎么做账务处理?
收到赔偿款会计分录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
1、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可以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对出租包装物收取的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个人所得税、水电费、医药费、房租费等;
企业预借给员工出差的差旅费也计入其他应收款。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支付赔偿款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收到保险公司车辆赔偿款会计分录
1、保险公司赔付前,单位支付修理车辆的费用时: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贷:库存现金等
2、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和赔偿金相等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3、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大于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时: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修理费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4、收到保险赔偿金,修车费用小于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
要是会计上如果是一个客户有应收账款?
按照原来的会计科目继续做,不需要变动,只需按照应收应付的性质做账,该做应收就做应收,该是应付就做应付,只是在期末填报表的时候,重分类一下,应收在借方,应付在借方,记入资产的应收账款;应收在贷方,应付在贷方,记入负债;如果应收在借方,应付在贷方,借方小于贷方,记入负债,反之,记入资产。
什么时候用应收和应付的会计分录?
什么时候用应收和应付会计科目,要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而定。
企业发生了销售收入,也开具了发票,但未收到货款。这时就应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采购了物资,但未支付货款,就记入应付账款科目。
借记原材料、固定资产等,贷记应付账款科目。
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记账方法有以下四种情况!
(一)有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转让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财务费用(按办理保理业务时缴纳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
如果企业销售的这批货物发生了退回,则记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账款
到期时,如果购货商能完全支付掉货款,则
借:短期借款
贷:应收账款
若到期银行收不回货款,由于银行附有追索权,则企业就有义务偿还相应的费用。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预计将发生的销售折扣和折让)
坏账准备(保理业务中应收债权已经提取的坏账准备)
财务费用(支付的保理手续费)
贷:应收账款
营业外收入
实际发生销售的退回和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财务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
(三)明保理和暗保理的会计处理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保理的账务处理相同。
(四)融资保理是按照发票金额的80%获得银行的融资,余下的20%应收账款等到保理商向购货商全部收回应收账款以后,保理商再向供货商结清应收账款。它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进行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与应收账款价值的差额)
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扩展资料:
保理业务是从出口代理交易方式演变而来的,起源于14世纪英国毛纺工业。当时英国毛纺织品是在寄售基础上委托专业代理商代销的。这些代理商向国外买主出售商品,同时向出口商担保买主的商业信用。当时由于交通不便,外贸业务往来活动比较缓慢。
如果在国外没有可靠的代理人进行协助,任何出口企业很难取得成功。到18世纪,美国的一些代理商逐步以其高度效率和雄厚资金掌握了为扩大其国内市场所需要的代贷管理工作。他们的地位也逐步由以前被委托的代理人身分演变为独立的经济实体——保理商。保理商根据保理合同专门为有关商业企业提供信贷和信用管理服务。
经过不断地发展,现代保理商已能提供一揽子服务,包括向卖方提供买方资信调查,100%货款商业风险担保,应收账款管理和资金融通等。据介绍,1990年国际保理业务营业额已达到137亿美元。不仅发达国家中有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业务,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东盟、匈牙利等也都有保理公司为其本国进出口贸易提供服务。
在实际的运用中,保理业务有多种不同的操作方式。一般(也有特殊情况)可以分为: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
有追索权的保理是指供应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转让银行(即保理商),供应商在得到款项之后,如果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保理商有权向供应商进行追索,要求偿还预付的货币资金。当前银行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为了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通常情况下会为客户提供有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
无追索权的保理则相反,是由保理商独自承担购货商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供应商在与保理商开展了保理业务之后就等于将全部的风险转嫁给了银行。因为风险过大,银行一般不予以接受。
明保理
明保理和暗保理是按照是否将保理业务通知购货商来区分的。
明保理是指供货商在债权转让的时候应立即将保理情况告知购货商,并指示购货商将货款直接付给保理商。
目前在国内银行所开展保理业务都是明保理。
暗保理
暗保理是将购货商排除在保理业务之外,由银行和供货商单独进行保理业务,在到期后供货商出面进行款项的催讨,收回之后再交给保理商。供货商通过开展暗保理可以隐瞒自己资金状况不佳的状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在对自有应收账款转让时,须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且必须通知买方。
折扣保理
折扣保理又称为融资保理,是指当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票据交给保理商时,保理商立即以预付款方式向出口商提供不超过应收账款80%的融资,剩余20%的应收账款待保理商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全部货款后,再行清算。这是比较典型的保理方式。
到期保理
到期保理是指保理商在收到出口商提交的、代表应收账款的销售发票等单据时并不向出口商提供融资,而是在单据到期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无论到时候货款是否能够收到,保理商都必须支付货款。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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