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加计抵减10?
根据2023年的政策规定,加计抵减10%适用于一些特定的行业,包括但不限于新能源、高技术制造业、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等。这些行业被认为是国家重点发展的领域,政府希望通过加计抵减政策来鼓励企业在这些领域进行投资和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加计抵减适用年度?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在以上政策执行期内,如果当期未计提加计抵减额,则可追溯补计提;但不可以追溯抵减,只可以向后抵减。
政策执行期满后,需停止计提加计抵减额,同时停止抵减应纳税额。
加计扣除的10?
加计扣除的10%计算方法为: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
当期可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家教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
综上,可以简单的理解为:用企业申报的当月可抵扣进项税额乘以10%等于当月可以抵减的加计抵减额,抵减不完的抵减额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减。
进项税加计扣除最新政策2022?
进项税加计扣除最新政策: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
这里要注意,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纳税人类别判断.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适用
2、行业、销售额占比判断.
a.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b.销售额占比=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全部销售额.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加计抵减政策只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但在确定主营业务时参与计算的销售额,不仅指纳税人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其在小规模纳税人期间的销售额也是可以参与计算的.
c.销售额占比的计算区间.、
4月1日前成立的纳税人,以2018年4月至2022年3月之间四项服务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以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
4月1日以后成立的纳税人,成立后的前3个月暂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待满3个月,再以这3个月的销售额比重是否超过50%判断,如超过50%,可以自第4个月开始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此前未计提加计抵减额的3个月,可按规定补充计提加计抵减额. 还有一种情况,某些新成立的纳税人,可能成立后的前3个月未开展生产经营,如果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在当年内自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往后计算3个月来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现代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四大行业按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现代服务业包括:1.研发和技术服务业; 2.信息技术服务业;3.文化创意服务业;4.物流辅助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 6.鉴证咨询服务业;7.广播影视服务。
法律依据:《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第一条 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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