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的区别?
一、这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一、针对的审计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也就是企业领导人离任审计,是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执行政策制度、经济效益、社会指标等进行的审计;财务报告审计是以保证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合规性(会计准则)为目的进行的审计;
二、审计实施机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由企业主管部门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财务报告审计由中介机构审计。
二、
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报告审计的区别如下: (一)审计目标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标是通过对责任者所在部门、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有关经济活动负有的责任进行审计,加强对责任者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责任者的经济责任,促进责任者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
其重点是对责任者经济责任的评价。财务报告审计的目标包括五个方面: 1、存在或发生。是指审计要认定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项目是否存在,损益表所列的各项收入费用在会计期间是否确实发生。2、完整性。是指审计要认定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的所有交易项目是否都进行了会计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中反映。3、权利和义务。是指审计要认定在某一特定时期,各项资产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权力,各项负债是否确属被审计单位的义务。4、计量与计算。是指审计要认定各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和支出等会计要素是否正确计量,是否按适当的金额进行核算,相关的计算是否正确。5、揭示和披露。是指审计要认定会计报表上的特定组成要素是否被适当加以分类、说明并在会计报表上反映。财务收支平衡的最终目标是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其重点是检查。(二)审计对象(审计客体)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财务报告审计的对象是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责任人,而财务收支审计的对象是经济活动。(三)审计的内容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或者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资产的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个人是否有违反廉政勤政规定的行为;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财务报告审计的主要内容是: 1、资产审计。是对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2、负债审计。是对流动负债、长期负债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3、所有者权益(净资产)审计。是对企业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4、损益审计。是对企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所进行的审计,主要审查其真实性、完整性。(四)审计的目的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在查明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基础上,查清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财务收支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国家财经法规情况等;分清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收支中不真实、资金使用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当负有的责任;查清领导干部个人在、财务收支中有无侵占国家资产、违反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从而达到确定其经济责任,评价其工作业绩的目的,为组织、人事、纪检部门提供使用、管理和评价干部的参考。财务报告审计的目的是通过对单位财务收支和其他经济活动的审计,揭露其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为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目的的区别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目的是评价,而财务收支的目的是纠偏和服务。(五)审计评价的指标体系不同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指标评价、内控制度评价、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等。经济指标评价又包括收入任务完成率、资产增值、保值率(目标完成情况指标)。内控制度评价主要是评价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评价主要评价个人是否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财务报告审计的评价,主要通过一系列的经济技术指标的评价,引导被审单位的经营行为,帮助被审单位寻找差距及产生的原因,促进被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它主要包括: 1. 反映单位效益状况的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报酬率。2. 反映单位营运状况的总资产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等)。3.反映单位偿债能力状况的资产负债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六)审计结果报告不同与其他报告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部门在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后,向委托部门提交的鉴证和评价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在特定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业务法律文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经济责任审计后由审计部门向委托部门提交的专题报告,不同于其他审计法律文书,其主要特点如下: 1.目的的特定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是审计机关在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后就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向委托部门提交的专题报告。2.报告的定向性。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使用者或受报告人是特定的。3.内容的针对性。经济责任审计无论从审计目标、审计内容、审计重点,还是审计结果报告的内容都是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这一具体内容来进行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机关要对领导干部在确定的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鉴证和评价。而作为承载这一具体鉴证和评价的业务法律文书,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的中心内容应当是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经济责任审计最新规定?
一、2019年7月7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自2019年7月7日起施行。共七章第五十二条。
2010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同时废止。
二、权力和责任一致性原则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责任界定方面需要将权责一致原则作为基础性原则,这种一致性具体分成三种情况。
(1)时间上的一致性。也就是说领导人员需要承担其任期内所有行为事项的责任。也就是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之外发生的各种行为事项都不应被纳入到责任界定范围内。前任领导人员任职期间采取的各种行为、发生的各种事项对现任领导人员的工作造成一定影响,现任领导人员必须积极进行解决,仅考虑到不归属于现任领导任期内的因素而置之不理,事情一旦产生严重后果,责任人必定包括现任领导人员。
(2)管辖范围的一致性。领导人员仅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各种事项。管辖范围由领导人员所在单位和下一级单位。但是,三级和三级以下单位或部门出现的普遍性问题,或者该问题和领导人员具有关联性,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根据领导人员权限范围和管辖事项范围进行责任认定。
(3)履职情况的一致性。领导人员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身兼数职,不仅担任本级单位的领导人员,同时担任下级单位的某些职位,根据工作职责、岗位权限界定责任范围
三、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是为了规范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和效果,经济责任审计最新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和《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准则。
审计责任认定分为哪几种?
一、责任分为: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审计人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界定被审计对象应该承担哪一项责任。一般来说,直接责任较重,管理责任适中,领导责任相对较轻。不过这也只是三者的比较,如果遇到特别重大的问题,即使是领导责任,也是会让被审计对象受到较重的问责。问题跟被审计对象关联性越强,越应该是直接责任,程度根据关联性递减。
二、审计责任认定分为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利润表有哪些审计认定?
一、利润表的审计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收入和成本审计认定:确认收入和成本是否已经正确记录,是否存在虚报或漏报的情况。
2. 利润总额审计认定:确认利润总额是否计算正确,是否存在人为操纵或误差。
3. 净利润审计认定:确认净利润是否计算正确,是否存在人为操纵或误差。
4. 所得税费用审计认定:确认所得税费用是否计算正确,是否存在多缴或漏缴的情况。
5. 其他相关审计认定:如审计期间利润表信息是否公允、报表附注是否充分披露等。
这些审计认定旨在确保利润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保证不存在重大误报和虚假信息,从而为股东、管理层和其他使用者提供可靠决策依据。
二、利润表的审计认定是指审计师在审计利润表时,根据财务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对利润表所包含的信息进行验证和评估,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利润表的审计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存在性(Existence):
确认所有报告的收入和费用项目确实发生了,并且与被审计单位有关。
2. 完整性(Completeness):
确保所有应当报告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都被包括在利润表中,没有重要的项目被遗漏。
3. 权利和义务(Right and Obligation):
验证收入和费用的归属,确保被审计单位对报告的收入拥有权利,对报告的费用承担义务。
4. 计量(Measurement):
确认收入和费用的计量方法是否恰当,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要求。
5. 分类(Classification):
确保收入和费用被适当地分类和披露,符合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规定。
6. 披露(Disclosure):
验证与利润表相关的披露是否充分,是否提供了足够的信息以便用户理解利润表的内容。
审计师在审计利润表时,会运用各种审计程序,如检查、观察、分析、重新计算和重新执行等,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对利润表的审计认定。同时,审计师还会考虑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对管理层的诚信和公正性的评估。
三、发生认定,完整性认定,准确性认定,截止认定和分类认定
审计是怎么回事?
一、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是由国家授权或接受委托的专职机构和人员,依照国家法规、审计准则和会计理论,运用专门的方法,对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评价经济责任,鉴证经济业务,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项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
公认具有代表性且被广泛引用的是美国会计学会1972年在其颁布的《基本审计概念公告》中给出的审计定义,即“审计是指为了查明有关经济活动和经济现象的认定与所制定标准之间的一致程度,而客观地收集和评估证据,并将结果传递给有利害关系的使用者的系统过程”
二、 审计本质是一项具有独立性的经济监督活动。这一表述既符合审计产生的目的,也符合我国宪法关于建立国家审计机关,实行审计监督制度的规定精神。 审计本质具有两方面涵义: 其一是指审计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经济监督是审计的基本职能; 其二是指审计具有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监督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区别于其他经济监督的关键所在。审计与经济管理活动、非经济监督活动以及其他专业性经济监督活动相比较,主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特征。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