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是怎么计算的?
1.月(季)度预缴税款的计算。
本期应缴税额=累计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累计应纳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
应纳10月1日以前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前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10月1日以后税额=(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10月1日以后实际经营月份数÷累计实际经营月份数
2.年度汇算清缴税款的计算。
汇缴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累计已缴税额
全年应纳税额=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应纳第四季度税额
应纳前三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前规定的速算扣除数)×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应纳第四季度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规定的税率-税法修改后规定的速算扣除数)×第四季度实际经营月份数÷全年实际经营月份数。
2019年个体工商户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应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营业所得,适用经营所得的教案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每年的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税率,适用税率从5%至35%不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每一个纳税年度,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扣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5000元的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一次所得为应税所得。
每一个纳税年度,经营所得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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