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2019年那会儿的个税改革,我估摸着不少朋友都跟我一样,一开始有点懵。工资条看着跟以前不一样了,算法也变了,说是为了让税负更公平,但新东西总得有个适应过程嘛我这人就喜欢琢磨,不搞明白心里不踏实,所以当时就自己上手研究了一番这个所谓的“新个税”,特别是那个月度预扣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摸索新算法的开始
我记得最先让我注意到变化的是那个起征点。以前嘛是3500块,从2018年10月1号开始,就提到了5000块。这个挺好理解,等于每个月少交点税,大家肯定都乐意。但真正的“大头”在2019年1月1号开始实施的那个“累计预扣法”。
以前咱们算个税,简单粗暴,每个月就按当月工资,扣掉五险一金,再减去起征点,剩下的钱对照税率表一套,就知道交多少了。月月如此,井水不犯河水。
可2019年之后,就不是这么回事了。变成了每月预扣预缴,年底再搞个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听着就复杂了不少。当时我就寻思,这“累计”俩字到底是啥意思?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没办法,我就开始翻资料,看政策解读。核心就是,虽然还是每个月扣税,但计算的基数不再是你这个月拿了多少钱,而是从年初开始到你一共拿了多少钱,一共该扣多少东西。我把那个官方给的计算公式抄了下来,琢磨了好半天:
本月应扣缴税额 =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看着就头大,是不是?别急,这里面最关键的是那个“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这个东西又是另一个公式算出来的:
本月累计应扣预缴纳税所得额 = 累计收入 - 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这里的“累计减除费用”倒是好懂,就是那个5000块的起征点,乘以你当月是第几个月。比如1月份就是5000,2月份就是5000×2=10000,以此类推,到12月份就是60000。这个设计我觉得挺合理的,把全年的免税额度平均摊到每个月了。
所谓的“月度税率表”是“年度累计税率表”
然后就是那个“预扣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了。这俩玩意儿,就得查表了。不过这个表跟以前的月度税率表不一样。以前的表,你月收入多少,直接对应一个税率。现在的这个表,是根据你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来的。
我当时就找了那个新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综合所得适用)。它分成好几档,比如: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3%,速算扣除数0;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
- 再往上还有20%、25%等等。
这个“元”指的是你从年初开始累计下来的应纳税所得额。年初的时候,大家收入累计得少,可能都适用最低那档3%的税率。随着月份增加,累计收入高了,就有可能跳到更高一档的税率。
我举个例子自己算了算:
假设一个人其他扣除都一样,1月份工资扣完各种专项和附加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是X1。那么就用X1去套那个税率表,算出1月该交的税。到了2月份,就要把1月和2月的收入、扣除都加起来,得到一个累计的应纳税所得额X2。再用X2去套那个税率表,算出截止到2月底总共该交的税。然后,用这个总共该交的税,减去1月份已经交过的税,剩下的就是2月份要交的税。
这么一来,你会发现,可能年初几个月交的税比较少,到了年中的某个月,你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跳档”了,那么从那个月开始,你当月交的税就会比之前多一些。但这不是说你税负变重了,而是因为你的累计收入达到了更高的税率区间。
实践后的体会
我这么一通捣鼓下来,总算是把这个新算法给捋顺了。一开始觉得麻烦,主要是那个“累计”的概念要转过弯来。但习惯了之后,发现它是把整个年度的收入和扣除综合起来考虑,理论上是更公平一些。
至于那个“月度税率表”,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每个月固定的表了,它更像是一个“年度累计预扣税率表”在每个月的动态应用。每个月都要根据当前的累计情况,重新定位适用哪个税率级距。
2019年那会儿,如果你发现自己某个月的工资到手变少了,别慌,很可能就是因为你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跳到了下一个税率档。年底还有个汇算清缴,到时候会把全年的情况拉通了算总账,该退的退,该补的补。
这就是我当时自己研究这个2019年个税预扣税率和计算方法的一点实践记录,希望能帮到一些还有点迷糊的朋友。搞懂了规则,也就那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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