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晚上我又琢磨了一个事儿,就是咱们平时老挂在嘴边的“个人所得税”,它到底算是个啥法?这事儿,也是我前些年自个儿琢磨出来的,今天就跟大家唠唠我当时是怎么一步步搞明白的。
记得那是刚开始工作没多久,每个月拿到工资条,总会看到扣掉了一笔“个人所得税”。我也没太在意,就觉得国家规定要交的呗。后来越琢磨越不对劲,这玩意儿到底是谁定的?公司定的?税务局定的?还是说有个什么更厉害的东西在管着?
我就开始自个儿瞎琢磨,也上网查了查。一开始看的云里雾里的,什么“法规”、“规章”、“条例”,头都大了。我就想,这玩意儿既然是全国人民都得遵守的,那肯定不是哪个小部门拍脑袋就能决定的?
后来我专门找了些官方的说法来看。你还别说,真让我给找到了。原来,这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它是由咱们国家最高的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你想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那可是制定国家大法的地方!
这么一想,我就明白了。既然是全国人大立的法,那它肯定就是法律!具体来说,它是属于税收法律这个大类里面的。有时候,咱们也会笼统地把它归到财税法的范畴里头。
我还特地去翻了翻这个法的历史。最早好像是1980年就有了,后来经过好几次修改。比如咱们现在熟悉的那个5000块钱的起征点,还有那些专项附加扣除,什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之类的,都是后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加进去的。最近的一次大修,好像是2018年底公布,2019年开始施行的。
所以你看,它不是什么部门规章,也不是什么行政文件,更不是什么地方性的法规。它是正儿八经的国家法律,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任何跟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征收、管理、缴纳,都得依照这部法律来办。
搞明白这点之后,我心里就踏实多了。至少我知道了,我交的每一分个人所得税,都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不是谁想收就能收的。这个过程虽然简单,但对我来说,也算是个小小的“实践出真知”。以后再看到工资条上的那笔扣款,心里就有数了,知道它是怎么一回事儿了。
行了,今天就跟大家分享到这儿。希望能帮到一些跟我以前一样对这事儿迷迷糊糊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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