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琢磨债权人的事儿,挺突然的。上周三老李找我喝酒,喝着喝着他突然拍桌子叹气:“兄弟,借老王那五万块三年了,每次提都跟我打太极,这特么算啥事儿!”我一听就乐了:“你这不就成债主了嘛”说完自己心里也咯噔一下——债主跟债权人是一码事么?这事儿还真得掰扯清楚。
一、从菜市场到担保人
先拿身边事儿开刀。昨天早市买韭菜,摊主大嫂非让我赊账,说微信没钱找零。我心一软答应了,拎着韭菜回家的路上猛地反应过来:韭菜大嫂成欠债的(后来才知道这叫债务人),我成了要债的(也就是债权人)。这不就是活例子么!
但老李那事儿更复杂。他借老王钱的时候,还有个中间人老张拍胸脯说“老王不还我垫着”。回家赶紧翻小本本记重点:
- 往外掏钱那位铁定是债权人(老李血泪版)
- 欠钱不还的叫债务人(老王的拖字诀玩得溜)
- 拍胸脯那个叫担保人(老张现在躲着老李走)
二、亲身体验担保的坑
光听别人故事不够劲,我自己还真当过冤大头。去年表侄开奶茶店缺八万,找我当担保人。当时想着亲侄子能坑我?结果半年后店黄了,债主直接堵我家门口要钱。表侄手机关机玩失踪,我只能捏着鼻子还钱。现在逢年过节看见这侄子,我都得攥紧钱包躲墙角走。
这事让我整宿睡不着:
- 当债权人风险大(钱在别人兜里,主动不在你这儿)
- 当担保人更傻(钱不是你借的,锅得你来背)
- 借条比亲戚关系硬(血泪教训兄弟们)
三、超市大妈给我上的课
最绝的是前天在超市。排队结账时前面大妈跟收银吵吵:“我闺女充的购物卡凭啥不给我退?”收银员指着墙上的告示:“您闺女是债权人,退钱得她本人来!”我耳朵立马支棱起来了——敢情充卡的也算债权人!
回家赶紧补充笔记:
- 借钱出去的肯定是债主
- 买东西预付款的也算债主(比如美容院充卡那位)
- 关键看谁把钱/东西押在别人手里
今天把这三段经历串起来,突然就开窍了:当债权人真没啥好处!钱在自己手里是爷爷,到了别人兜里变孙子。老李那五万三年没要回来,我替表侄还的八万打水漂,连超市大妈想退个卡都费劲。除非对方把车本房本押你这儿,否则别轻易当债主,更别当担保人——这两件事的后悔程度,仅次于结婚没婚前协议!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